本購物規範(下稱「本規範」),適用於A-too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經營駿河屋網購
(下稱「本網站」)之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時之一切行為。
使用本網站者均稱為使用者,應理解本網站之購物規範及其他注意事項。
關於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本公司依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規定如下:
(1)為提供商品之販售、退換貨、預約、支付處理等服務
(包含販售紀錄及處理紀錄等紀錄)
(2)為回覆客戶的疑問或委託及需求
(包含諮詢紀錄)
(3)為進行本公司之銷售、企劃、宣傳、服務
(寄送DM、發行電子報、寄送問卷調查等)
(4)舉辦抽獎活動時,通知中獎結果及寄送贈品
(5)為通知有關個人資料用途之異動
※此外,本公司可能會將取得的個人資料加工,使其無法識別特定個人身分,作為資料使用。
(例如:銷售業績的地區別統計等)
除了下列各款情形,本公司不會將取得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
(1)徵得您的同意將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時。
(2)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律允許之情形。
(3)因犯罪等嫌疑經調查單位要求協助時。
(4)為了達成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必須將業務委託他人或提供個人資料時。
※具體而言有以下情形:
1.為了寄送商品而提供給宅配業者、貨運代理業者等。
本公司使用由日本郵便株式會社所提供的EMS或是SAL(掛號件)對貨物進行發送。
因此,有可能會通過日本郵便株式會社,向目的地國或經轉國所指定的團體(如海關與派件公司),以電子版的形式通報貨物的相關信息(如寄件人與收件人信息、商品信息等)。
2.為了處理商品支付而提供給相關業者(貨到付款服務、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等)。
3.技術合作及公司合併、分割、公司名稱變更、營業讓與、收購等受讓業務之情形。
(5)當本公司判斷資訊之揭露對於法令遵循、使用條款及其他協議之引用、適用,以及維護客戶及本公司等之權益、財產、安全有益時。
於此情況下,本公司可能會為了防範詐騙行為及預防信用風險,而與企業或其他組織進行資訊交換。
將個人資料提供給本公司與否,係由使用者自行決定。
然而,當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而無法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時,可能會無法使用商品之寄送等各種服務。
(1)本公司銷毀使用者個人資料時,務使其無法被再次使用,採取粉碎、完整清除等措施。
(2)委託外部業者銷毀個人資料時,我們將確認受託業者具備充分維護個人資料安全之水準進行遴選,並透過合約等進行必要且適當的管理。
(1)關於本公司所保管使用者之個人資料,該使用者得在合理範圍內請求揭露、修改內容及刪除。除非有特殊事由,各項請求應由書面申請。
本公司受理申請後,會指派負責人主動聯絡,經提出文件等程序以確認本人身分後,由書面處理相關需求。
(3)本公司處理相關業務之聯絡窗口,為下列個人資料保護窗口:
(1)販售業者名稱或代表人名稱
A-too股份有限公司
(2)所在地
〒421-0111
靜岡縣靜岡市駿河區丸子新田 317-1
(3)電話號碼
TEL: +81-54-333-9131
(4)網購營運總括負責人
大石 英統
(5)本公司聯絡方式
〒421-0111
靜岡縣靜岡市駿河區丸子新田 317-1
A-too股份有限公司
駿河屋 CS負責窗口 收
電子郵件:reference@suruga-ya.com
1.使用者應確認各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進口限制等,並自行承擔購買風險。
此外,對於各國或地區進口限制導致的沒收/寄回等造成的貨款退款及商品重發等損失,本公司不予賠償。
2.當使用者使用本服務購買商品時,應遵循本規範及本網站上之服務介紹頁面、其他頁面刊載之手續、條件。關於商品之寄送方法、商品費用等其他關於商品預購及商品購買之必要事項,亦應遵循各頁面所刊載之內容。
3.使用者應遵循第7條規定支付商品費用等費用。
4.使用者應理解,依法律及其他規定或本公司之判斷可能會使其受到限制,如因居住地或年齡等而無法購買特定商品,並不得提出異議。
1.透過購物車系統訂購商品時,每一筆交易都會有專屬訂單編號。只要訂單編號不同則一律視為不同筆交易,本公司將會依每筆交易單獨出貨、請款。
如使用者希望同時出貨或合併出貨時,應於同一購物車訂購商品。
2.本公司於日本時間上午8點開始以電子郵件受理訂單,並開始出貨。超過8點之訂單、提問,將於翌日處理。
1.信用卡結帳
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購買商品時將由信用卡公司進行授信審查,經確認通過審查後本公司才會出貨。
信用卡支付應遵循使用者及信用卡公司另行簽訂之契約。此外,當使用者與信用卡公司之間產生糾紛,應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本公司概不負責。
2.PayPal
當本公司確認您使用PayPal帳號之付款被承認且訂購手續已完成,本公司才會出貨。
3.支付寶
當本公司確認您使用支付寶帳號之付款被承認且訂購手續已完成,本公司才會出貨。
1.商品之交貨時間為商品送達時。
2.如因搬家後地址不明等之客戶因素造成商品被退還至本公司,保管期間為3個月,一旦超過該期間則視為放棄該商品之所有權,且不得請求任何補償。
1.出貨時,商品將被裝入符合商品尺寸的紙袋或紙箱內,並確實包裹使內容物不被看見。
2.商品將使用DHL, EMS或SAL(附掛號郵件)寄送。
1.原則上,關於使用者個人因素(錯誤訂單、機種不適用等)及符合本公司商品販售基準的商品之退貨,本公司概不受理。
2.若您未經事先聯絡而退回商品,本公司可能會拒絕辦理退貨。本公司亦不負擔於此情況下退貨相關之手續費等。
3.關於有註明商品狀態(B級、無外盒等)的商品,無論售價高低,一概不受理退貨。
4.本公司將二手商品銷售標準判定為保修範圍外的配件與二手商品一起配送時,則保修範圍外的配件為贈品,不屬於保修和交易對象。
2.若有符合前項條件中任一情形,請您於商品送達後1週以內向本公司通知商品有缺陷。
屆時,本公司負責人將主動向您聯絡,通知退貨方法等處理方式。
1.當使用者依本網站指定方法進行商品訂購程序,按下「確認訂購內容」時,即完成商品之訂購。然而,訂單成立並不代表本公司負有提供該商品的義務。
2.原則上,訂單的有效期限(保留期限)以1週為限。
3.關於所訂購的商品,使用者應理解二手商品特性,並事先同意當缺貨或絕版時訂單可能會被取消。
4.當訂購商品為全新商品,若有尚未上市、缺貨、絕版等情形,則依前項所述處理。
1.本公司原則上不接受取消訂單。
2.本公司一向謹慎留意刊登商品之價格,但可能會因人為失誤等因素,導致網站上的價格與實際販售及收購價格相異。於此情況之下,依民法第95條「因錯誤使契約無效」規定,本公司可能會自行判斷取消該筆訂單。
請勿在商品出貨後取消訂單或拒絕收貨。如有該情形,仍將請您支付相關運費金額。
此外,如果由於用戶的方便而拒絕接收,我們可能會在下次拒絕您的訂單。
使用本網站的使用者,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此外,當使用者違反此項規定,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害時,使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違反法律、本規範、本網站之購物規範及本網站所載注意事項,或有違反上述之虞的行為。
(2)對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造成困擾或使其不愉快的行為。
(3)導致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之權利、權益、名譽受損的行為。
(4)妨害本服務的行為。
(5)提供不實資訊。
(6)寄送或公開發布有害電腦程式、郵件等。
(7)非法存取,或有造成上述情形之虞的行為。
(8)其他本公司判定為不適當的行為、事項。
1.從事第17條(禁止事項)所述行為者。
2.延遲本公司服務相關費用等之支付或有其他債務不履行之情形者。
1.使用者應自行負擔使用本網站服務所需設備費用以及其他一切風險。
2.本公司對使用者關於之安全性、完整性、正確性、適用性、有用性等概不負責。
此外,關於以下各款亦同。
(1)通訊線路或電腦等故障所導致系統中斷、延遲、停止、資料損失、因資料遭非法存取所造成的損害,以及其他本公司服務使用者發生之損害。
(2)自本公司之網站、伺服器、網域等所發送之電子郵件及其他內容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時之損害。
(3)因使用者違反法律、本規範及本網站所載之注意事項所導致之損害。
(4)使用者藉由使用本服務加予第三人之損害。
(5)使用者因使用本網站,或因無法使用本網站導致所失利益,以及特殊事由導致之損害。
1.本公司得不經使用者之同意,自行判斷適當修改、修訂本規範內容。
此外,當本規範經修改,使用者應遵循修改後的規範。
2.除非本公司另行規定,修改後的個人頁面使用規範,自公開於網站上時起生效。
關於本規範之制定、履行及解釋,係以日本法為準據法。
1.關於服務之使用,當發生本規範無法解決之紛爭或問題時,使用者及本公司雙方應秉持誠意共同商討解決。
2.關於本協議和本公司服務使用,應以日本法律為基準,並根據日本法律進行解釋。
3.關於本協議和本公司服務使用的訴訟,日本靜岡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的專屬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