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河屋 隐私权政策

【基本方针】
A-too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理解保护个人资料之重要性及社会意义,并认为妥善管理个人资料乃本公司的社会责任。
每一个职员都将遵守所有有关法律,尽力适当的保护个人资料。

1.个人信息的定义

在本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指的是有关健在的个人的以下信息:

(1)通过该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以及其他的记述等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

(2)含有个人识别符号的

2.个人资料之取得

当您使用本公司网站时,基于以下目的,我们可能会向您要求提供个人资料。提供个资时,我们将以取得您的同意,并告知或公告管理方针为前提。

当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或参加本公司主办的活动时。

当您回答本公司问卷时。

为了建立商店及网站服务使用情形相关统计资料。

为了向您通知本公司所提供之资讯及服务。

3.向第三人提供个人资料

本公司为保护客户的个人资料进行妥善管理,除非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否则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揭露予第三人。

征得客户同意时。

依法规定须负起揭露客户个人资料的法律责任时。

为达成已告知客户之使用目的,在必要范围内,委任已签订个资相关保密合约之受讬业者处理个人资料时。

骏河屋委讬物流业者运送商品,并委讬第三方支付服务商提供收付款服务。

本公司委讬外部厂商办理信用卡支付相关必要业务,并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共用商品交易所需个人资料(订单编号、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金额、信用卡卡号、有效期限),然其目的仅为执行完成商品交易之必要业务,除此用途外,严禁使用个人资料。惟本公司亦可能在达成商品交易之必要业务范围内,应第三方支付服务商要求,将个人资料(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收件地址资讯、订购商品之详细内容)揭露或提供予对方。

当本公司判断资讯之揭露对于法令遵循、使用条款及其他协议之引用、适用,或维护客户、本公司等之权益、财产、安全有益时。

于此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为了防范诈骗行为及预防信用风险,而与企业或其他组织进行资讯交换。

4.个人资料提供之自愿性

提供本公司您的个人资料与否,系由您自行决定,但若您选择不提供,可能会导致您无法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部分服务。

5.个人资料之管理

本公司设有客户个人资料管理负责人,负责客户个资相关法令、公司内部规定之遵循,并谨慎处理客户个资。

为了不让您的个人情报因第三者不正当的侵入而遭窜改,泄漏或破坏,我们将努力预防管理并使用适切的安全管理措施。

6.个人资料之揭露等

当客户要求本公司揭露、修正、删除或停止使用其个人资料时,本公司将于确认客户本人身分后,于合理范围内迅速调查,并视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1) 除非有特殊情況,原則上請求與諮詢均以書面形式受理。
受理結束後,會由敝公司承辦人員再次與您聯繫。
我們會在完成您提交資料的確認和驗證您的身份之後,以書面形式回復您。

(2) 在受理時,請告訴我們下列資訊。
1) 姓名
2) 地址
3) 電話號碼

(3) 關於個人資料相關事項,以下為敝公司個人資料保護聯繫窗口。
<關於個人資料,敝公司的聯繫方式>
〒421-0111
靜岡市靜岡市駿河區丸子新田 317-1
a-Too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電話:+81 --54 --333 --9131
傳真:+81 --54 --251 --3220
有關個人資料的諮詢電子郵件:reference@suruga-ya.jp

※此外,针对个人资料之揭露,本公司将酌收手续费。

7. 关于存取日志

存取日志包含了浏览网页者的网域名称、IP位址、浏览器类型、存取次数等资讯,但其性质上并不包含可识别出特定个人之资讯。原则上用连结次数来做统计数据,与个人资料并没有关联。

8.个人资料的安全性

为了维护您的隐私权以及资讯安全,您的注册资料将以密码保护。此外,本公司于必要时采用SSL通讯加密方式以保护资料传输安全。您所输入的个人资料在送出时会透过SSL加密。

保护自己的资料以及个人电脑以避免遭到非法存取对您来说非常重要。当您与他人共用电脑,使用完毕时,请务必确认您已登出网站。

10.隐私权政策之修订

本公司遵循保护个资相关日本法规及其他规定,并持续检视及改善本隐私权政策之内容。当本公司判断有必要时,可能会修改本隐私权政策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修订后之规定,自公开于本公司网站时起开始适用。

【个人资料管理负责人】
静冈县静冈市葵区日出町9-10
A-too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部长 铃木 尚巳
TEL: +81 - 54 - 251 - 3010
MAIL: recruit@a-too.co.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