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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内容介绍】
国税不服审判所公布了审查请求案件的裁决中,关于法令的解释、适用,包含构成先例的判断或其他重要的判断,关于事实认定,包含其他参考的判断,并收录了全部公布的裁决事例。此次的第128集,收录了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公布裁决。
【目录】
〈2022年7月至9月的部分〉
一国税通则法关系
(隐蔽附加罚款、不承认变造认定的事例)
1关于请求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未提交申报书,以不存在变造或隐蔽事实为由而取消附加罚款征收决定处分的事例((1)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事业年度的法人税征收决定处分;(2)2014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各事业年度的法人税征收决定处分;(3)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各事业年度的复兴特别法人税征收决定处分;(4)2015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各事业年度的地方法人税征收决定处分;(5)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各事业年度的地方消费税征收决定处分;(1)(3)全部取消;(2)(4)(5)一部取消、2022年7月1(2)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各应纳税事业年度的地方法人税的各项更正处分及漏报附加税的各项征收决定处分;(3)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的各应纳税事业年度的地方法人税的各项更正处分及漏报附加税的各项征收决定处分;(1)(2)全部取消、一部取消、(3)全部取消、(4)驳回、匮年8月4日的裁决)
(干部报酬过高报酬的判定)
4)对请求人的董事的工资金额不存在过高的部分的事例((1)从模型年12月1日至模型年11月30日、因模型年12月1日至模型年11月30日、因模型年12月1日至模型年11月30日及因模型年12月1日至模型年11月30日的各应纳税事业年度的地方法人税的各项更正处分及漏报附加税的各项征收决定处分;(3)从模型年12月1日至模型年11月30日、因模型年12月1日至模型年11月30日及因模型年12月1日至模型年11月30日的各应纳税2016 2018 2022 2015 2015 2016 2016 2017 2017 2018 2018 2019 2019 2015 2015 2016 2016 2017 2017 2018 2018 2019 2019 2022 2015 2016 2016 2017 2017 2018 2018 2019 2019 2020 2018 2019 2015 2016 2016 2017 2017 2018 2019 2020 2018 2019 2022复兴特别所得税地方消费税地方法人税漏报附加税附加罚款附加罚款附加罚款附加罚款附加罚款漏报附加税漏报附加税一二一一三一一